甘肃高院发布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基本案情】平凉中院在执行庄浪金龙矿业公司与甘肃庄浪农村合作银行等四家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被执行人从2009年起陆续拖欠庄浪县赵墩乡曹革命、刘志雄等83名农民工工资,累计达139.55万元。为确保案款及时执行到位,在庄浪县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执行人员七下天水、三上兰州,数十次与国土、工商部门沟通协商,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顺利变现。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拿到辛苦多年的血汗钱,执行人员积极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召开债权人会议充分协商,就案款分配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曹革命等83名农民工139.55万元劳务工资优先受偿。平凉中院专门为此案举行集中发放仪式,在严寒冬日向曹革命等83名农民工兄弟送出人民法官的温暖。在兑付仪式上,83名农民工代表向平凉中院、庄浪县法院、庄浪县劳动人事仲裁委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执行结果】全案执结
【典型意义】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想农民工兄弟之所想,急农民工兄弟之所急,对涉农民工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仅用时一个月就全案执行完毕,让83名农民工兄弟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此案的顺利执结,通过强有的举措最大限度保护了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民工兄弟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